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74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将具体内容转发各相关单位,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有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具有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的综合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就申报的揭榜任务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和宣传推广。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二)每个申报主体仅可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可针对最多3个攻关方向提出不同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线上评审等工作均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olution.miit-imps.com)开展。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3/art_71cc88ffde954a8cbfaa28da7835be0d.html。
四、联系人及电话
刘振国 13671321637;
毛万方 010-5557839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