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全面落地实施,合规已成安防行业的必修课。为此,中安协重磅推出《安防合规100 问》系列科普专栏及短视频内容。栏目围绕政策法规、系统建设、数据安全、运营管理、场景应用五大维度,以通俗化、场景化、口语化方式进行条例解读,拆解合规难点、普及法规常识。聚焦实用问答,传递权威指引,助力企事业单位、从业者规范运营,推动安防行业标准化、合规化高质量发展。
《安防合规100问》之九: 哪些场所严禁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答:根据条例明确规定:所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私密区域,一律严禁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第一,酒店客房内部,属于绝对私密空间,严禁安装;
第二,学校学生宿舍房间内部,保障学生隐私,禁止安装;
第三,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内部,隐私性极强,严禁安装;
第四,各类更衣室、试衣间内部,严禁安装。
大家一定要记住:条例的核心原则非常明确,公共区域可依规安装,私密区域绝对禁拍,严禁以任何理由在隐私区域架设采集设备。
安装采集设备,必须严守隐私边界,严禁越界安装!
法条链接
对应法条:《条例》第八条
法条原文:
第八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对上述区域、部位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在前款所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